关于开展2023年青年教师导师制
结项工作的通知
各教学单位:
为促使青年教师尽快适应学院发展和专业建设要求,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促进学院可持续发展,建设一支高水平青年教师队伍,结合我院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实际和计划安排,根据《吉林工商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办法》(附件1),现就2023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请各教学单位参照《吉林工商学院2023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名单汇总表》(附件2),组织本部门导师完成青年教师导师制结项工作,按照实际指导情况填写《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记录册》(附件3),封皮填表日期为导师制实施的开始日期,即2023年7月,导师制材料内所有的签字,审核意见、指导记录均要求为手写。
相关要求:
1.依据制度要求请注意:“导师跟踪听课并随堂辅导,导师跟踪听课原则上每月不少于3次,每学期不少于9次”等要求。
2.8月10日前请将《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记录册》电子版发送至604101528@qq.com,纸质版材料按照文件要求装订,签字盖章、白色胶装成册(材料需胶装,封皮为白色布纹纸,彩印,保留扉页),一式2份,即学院留存一份(评估备查)、教务处(教师教学发展中心)结项、备案存档一份,以学院为单位送至办公楼309室。
联系人:吴老师
联系电话:82306160 13104499928
附件2.吉林工商学院2023年青年教师导师制汇总表.docx
教务处(教师教学发展中心)
2024年7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