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4-07-05 浏览次数:286

关于开展2023年青年教师导师制

结项工作的通知

 

各教学单位:

为促使青年教师尽快适应学院发展和专业建设要求,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促进学院可持续发展,建设一支高水平青年教师队伍,结合我院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实际和计划安排根据《吉林工商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办法附件1)现就2023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各教学单位参照《吉林工商学院2023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名单汇总表附件2)组织本部门导师完成青年教师导师结项工作,按照实际指导情况填写《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记录册附件3),封皮填表日期为导师制实施的开始日期2023年7月,导师制材料内所有的签字,审核意见、指导记录均要求为手写。

相关要求:

1.依据制度要求请注意:“导师跟踪听课并随堂辅导,导师跟踪听课原则上每月不少于3次,每学期不少于9次”等要求。

2.810日前将《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记录册》电子版发送至604101528@qq.com,纸质版材料按照文件要求装订签字盖章白色胶装成册(材料需胶装,封皮为白色布纹纸,彩印,保留扉页),一式2份即学院留存一份(评估备查)、教务处(教师教学发展中心)结项、备案存档一份,以学院为单位送至办公楼309室

 

 

 

联系人:吴老师

联系电话:82306160   13104499928

 

附件1.吉林工商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办法.doc

附件3.吉林工商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记录册.doc

附件2.吉林工商学院2023年青年教师导师制汇总表.docx



 

 

 

  教务处(教师教学发展中心)

202473